Wembanyama 的 2.52 億與第二 apron:馬刺閃避硬牆的三年
2026 年 7 月 10 日那天,聖安東尼奧發生了兩件事,相隔三小時。
美東時間傍晚六點四十七分,ESPN 的 Michael C. Wright 引述 Shams Charania 報導:Victor Wembanyama 與馬刺達成五年 2.52 億美元的新秀頂薪延長合約,第五年為球員選項。他自己在社群上寫了一句話:
“Spurs family, I’m here to stay. Whatever it takes.”
晚上九點五十六分,同樣是 ESPN,Ben Golliver 從拉斯維加斯發回另一則:球員工會執行董事 David Kelly 在記者會上要求聯盟軟化或廢除第二 apron。被問到 Wembanyama 時,他說:
“The system should not require a player to carry all of that burden. We should not put a player in the position to carry the burden of keeping a team together.”
同一天,同一件事的兩面。一邊是球員的選擇被寫成美德,另一邊是工會說根本不該有人被放到這個位置上。
我站在後面那一邊,而且先把話放在這裡:這步棋非常馬刺,籃球邏輯我完全支持;但一個二十二歲、可能連巔峰期都還沒到的球員,不該是替球隊買競爭力的那個人。
以下是把數字查到底之後的版本:他放棄的到底是什麼、「省下五千萬」這個說法哪裡不精確、以及這筆帳實際上會在哪一年結算。
一、合約本體:一條逐年拉開的曲線
先把數字放好。他這一季打的還是新秀約最後一年,帳面 $16,868,246;延長約要到下一季才開始上帳,涵蓋五個球季,末年帶球員選項。
依 Spotrac 的合約結構,首年 $43,500,000,其後每年增加首年的 8%:
| 賽季 | 25%(已簽) | 30%(未觸發) | 該季差額 |
|---|---|---|---|
| 第一年 | $43,500,000 | $52,200,000 | $8,700,000 |
| 第二年 | $46,980,000 | $56,376,000 | $9,396,000 |
| 第三年 | $50,460,000 | $60,552,000 | $10,092,000 |
| 第四年 | $53,940,000 | $64,728,000 | $10,788,000 |
| 第五年(球員選項) | $57,420,000 | $68,904,000 | $11,484,000 |
| 五年合計 | $252,300,000 | $302,760,000 | $50,460,000 |
左欄是 Spotrac 已經登錄的逐年數字;右欄的 30% 版本是本站按同一條 8% 遞增規則推算的。推完之後有兩個地方對得上:五年合計和 ESPN 在工會那篇裡寫的「a five-year pact worth $302.8 million」一致,差額也和第一篇報導說的「roughly $50 million」一致。兩個獨立來源互相驗證,表示這個結構推得沒錯。
但這一整組都是推估,不是定額。CBA 明文規定,寫成薪資帽百分比的延長約,要到生效年才依當年實際的薪資上限換算成具體金額。上表每一格都會隨 2027 年 7 月公布的數字浮動——不過兩欄會一起浮動,比例關係不變。
真正該記住的是最後一欄:差額不是平的,它從 $8,700,000 一路長到 $11,484,000。這條逐年拉開的曲線,才是這件事的重點。
二、他放棄的到底是什麼:三個被混用的名詞
ESPN 的原文寫的是「the 25% maximum instead of the 30% supermax escalators」。這句話被轉成中文之後變成「他放棄了 supermax」,而那至少有兩個地方需要修正。我把 2023 年 7 月生效的勞資協議正本下載下來逐條看過。
第一,supermax 不是 30%,是 35%。 CBA 第二章第 7 節 (a)(ii) 規定的 Designated Veteran Player Contract——媒體俗稱的 supermax——適用的是年資八到九年、且一直待在原球隊的球員,上限是薪資帽的 35%。Wembanyama 屬於條文裡的「5th Year Eligible Player」,他面對的天花板從頭到尾都是 30%。兩個是不同制度,只是被同一個詞蓋住了。
第二,那個 30% 門檻的正式名稱叫「Higher Max Criteria」。 「Rose Rule」是沿用下來的媒體俗稱,這版條文裡沒有這四個字。條件寫得很死:前一季、或前三季中的兩季,入選 All-NBA 任一隊或拿下年度最佳防守球員;或是前三季中拿過 MVP。
第三,他放棄的不是一筆錢,是一個中括號。 條文第 7 節 (d) 給了三種寫法。簽約當下已經達標的,可以直接寫死一個介於 25% 到 30% 之間的百分比;還沒達標的,合約可以寫成條件式——原文長這樣:
“25% of the Salary Cap in effect during the first Season of the extended term, or, if the player meets at least one of the applicable Higher Max Criteria during the fourth Season of his Rookie Scale Contract, [ ]% of the Salary Cap in effect during the first Season of the extended term.”
那個 [ ] 就是 Wembanyama 沒有填的東西。CBS Sports 的 Sam Quinn 當天把這件事講得最直白:
“What Wembanyama is doing here is foregoing those escalators. He just took a 25% max, no questions asked. Even if he makes an All-NBA Team or wins Defensive Player of the Year or MVP, he will not get boosted up to 30%.”
而且條文還附了一張階梯範例表,證明 25% 到 30% 之間是一整條光譜,不是二選一:All-NBA 第二隊 27%、All-NBA 第一隊 28%、MVP 30%。
他不是在「拿 25%」和「拿 30%」之間選了前者。他是在一整條可以談的光譜上,選了最低的那一點。
三、「省下五千萬」為什麼不精確
ESPN 用的字是「could potentially save」——有 could,也有 potentially。中文轉述掉了這兩個字,就變成「他捐了五千萬給球隊」。那不是同一件事。
上面那個 [ ] 是條件式的,而條件綁的是新秀約第四季,也就是他即將開打的這一季。他要在這一季再拿一次 All-NBA 或年度最佳防守球員,那個中括號才會被觸發。而前一年他因為肩部的深層靜脈栓塞提早報銷,在獎項上掛零——Quinn 同一篇裡點出了原因:
“Well, that might be the case if not for the 65-game rule. Wembanyama just barely skirted beyond the threshold last season, and he didn’t reach it in the 2024-25 campaign.”
所以「前一季」和「前三季中的兩季」這兩條路,在他簽約當下都非得靠這一季不可。換句話說:如果他受傷、或票選落空,30% 本來就拿不到,馬刺一毛都沒有省。 Quinn 的結論和本站一致:
“So the answer to whether or not Wembanyama took a discount depends on what happens this season.”
這不是在扣分。他上一季的成績單非常硬:年度最佳防守球員、All-NBA 第一隊、生涯新高的 25.0 分與 11.5 籃板、聯盟第一的 3.08 阻攻,史上第七位單季至少 25 分 10 籃板 3 阻攻的球員。要他再拿一次,不是奢望。
但那仍然是一個機率,不是一張支票。**他讓出的是一個期望值,不是一筆現金。**順帶一提,他上一季其實只出賽64 場常規賽,能進獎項名單是因為 NBA Cup 決賽依聯盟規則計為一場出賽,剛好補上第 65 場。這種制度上的擦邊球,正是整件事的縮影。
四、第二 apron 不是新規則
要理解他為什麼要做這個選擇,得先把 apron 講清楚——而第一件要說清楚的是:它一點都不新。
第二 apron 寫在 2023 年 7 月生效的那份 CBA 裡,條文規定它在協議首個薪資年度等於當年奢侈稅線加上 $17,500,000,之後每年按薪資帽比例調整。也就是說,級距從協議上路那年就存在。
不過條文自己留了一段緩衝:第七章第 2 節 (e)(5) 明文豁免了協議首年——那一年球隊即使做了限制表上 F 到 J 列的交易,也不會因此被禁止超過對應的 apron。**真正咬人的是隔年。**條文第 2 節 (f)(2) 的開頭第一句是:
“Beginning with the 2024-25 Salary Cap Year, if a Team is a Second Apron Team for a Salary Cap Year, then: (i) the Team shall be prohibited from trading (either conditionally or unconditionally) its first round draft pick in the first NBA Draft that occurs following the seventh Season that follows the Season occurring within such Salary Cap Year”
白話說:從那個薪資年度起,超過第二 apron 的球隊,七年後的首輪籤被凍結不得交易;若接下來四年內再超標兩次,那支籤直接掉到首輪最後一順位。
工會的 Kelly 自己講得更直白:
“The apron’s been in place for three years. For five years leading into the apron, we had parity. I don’t think the apron was necessary to create parity.”
他在 2026 年 7 月說這句話。也就是說:級距自協議首年就寫在條文裡,實質約束力自 2024-25 薪資年度全面生效,到現在已經跑完三個完整球季。 任何把第二 apron 說成「新制度」的說法——包括某些報導順手寫的「newly implemented」——都不成立。它不是新規則,而且戰績就在那裡。
五、它對別隊做了什麼
ESPN 那篇工會報導裡有一個數字值得記住:上一季全聯盟只有克里夫蘭騎士一支球隊真的越過第二 apron。
其他人不是不想,是不敢。同一篇列出兩個近例:波士頓塞爾提克把 2024 年的總冠軍賽 MVP Jaylen Brown 交易到費城七六人,球團把第二 apron 列為考量因素之一;紐約尼克在 2026 年拿下總冠軍後,老闆 James Dolan 仍表示球隊會設法避開第二 apron 的懲罰,隨後替補中鋒 Mitchell Robinson 在自由市場離隊。Kelly 講到前者時說:
“You have a [Celtics] team that just came off of a championship [in 2024] that will not have those guys together.”
工會主席、火箭後衛 Fred VanVleet 補的一句,說明這已經不是球員單方面的抱怨:
“We’ve seen more teams, GMs, front offices, owners and agents have issues and concerns with the apron as well. That’s a little bit newer, right? We had to see it play out. It’s almost a consensus that it’s something that needs to be addressed.”
一支剛奪冠的球隊留不住陣容,另一支剛奪冠的球隊主動閃避——這就是 Wembanyama 簽約當下看著的風景。
六、馬刺現在站在哪裡
聯盟在 7 月 1 日公布了這一季的門檻,四個數字要記住:
馬刺現在的位置,比多數人以為的更緊。
依 Spotrac,馬刺在 apron 口徑下的總分配是 $200,979,967,距離第一 apron 只剩 $8,035,033。而且這不只是「接近」而已——他們把完整的非納稅中產特例($15,044,000)用在 Tobias Harris 身上,Spotrac 頁面直接標著一句:
“This team is currently hard-capped at the first apron.”
這是硬上限,不是稅務門檻。全季不得超過,沒有例外。
換句話說,馬刺這一季的操作空間已經鎖死,而 Wembanyama 的大約還沒開始上帳。這也是今年夏天只補進 Tobias Harris、把原班人馬整套留下那個決定的財務背景——不是沒野心,是清楚知道下一波帳單什麼時候到。
七、真正的分水嶺在兩年後
把時間軸攤開,三份帳單會依序到期:
| 時間 | 事件 |
|---|---|
| 下一季 | Wembanyama 延長約首年上帳 |
| 2027 年 7 月 1 日 | Stephon Castle 取得延長合約資格 |
| 2028 年 7 月 1 日 | Dylan Harper 取得延長合約資格 |
| 2028 年 8 月 4 日 | De’Aaron Fox 取得延長合約資格 |
延長約首年其實還算寬鬆:依 Spotrac,十一名有約球員合計 $201,749,199,離第二 apron 的推估值還有三千萬左右。
真正會出事的是再下一年。
那一年的結構是這樣的:九名球員已有合約,合計 $188,720,321;而 Stephon Castle 會以受限自由球員身分,帶著一筆 $38,010,417 的 cap hold 佔在薪資表上。兩者相加,名單還沒補滿就已經超過 $226,000,000。
以下是本站的推算,不是任何來源的說法,假設寫在這裡供檢驗:聯盟尚未公布那一年的門檻,我依 Spotrac 對前一年的推估值按薪資帽比例外推,得到的第二 apron 大約落在 $245,000,000 出頭。那麼:
- Wembanyama 拿 25%(實際情況):距離第二 apron 還剩約 $18,900,000
- Wembanyama 拿 30%(假設情況):只剩約 $9,500,000
而這時候名單還沒補滿。這一段的前提要寫清楚,因為它決定結論能講到多強:
CBA 第二十九章第 2 節 (a) 規定,例行賽期間每隊在正式名單加上傷病名單合計必須是十四人或十五人(不含雙向合約)——白紙黑字是「either fourteen (14) or fifteen (15) players」,不是非得十五人。而最低薪本身依年資分級,球隊用最低薪特例簽三年年資以上的球員時,計入薪資帽的金額以「兩年年資」那一格為上限。把條文附件 Exhibit C 的基準表按薪資帽比例換算到那一年,補人成本是這樣:
| 補法 | 全部簽 0 年資 | 全部簽老將最低薪 |
|---|---|---|
| 補到十五人(五席) | 約 $7,520,000 | 約 $13,570,000 |
| 補到十四人(四席) | 約 $6,020,000 | 約 $10,850,000 |
(換算方式可以自己驗:同一套算法套到今年,兩年年資那格得出 $2,449,422,而 Spotrac 上馬刺幾份老將最低薪的帳面數字是 $2,449,421——差一美元。)
對照上面的剩餘空間:**25% 版本四種補法全部負擔得起;30% 版本只有在「補進來的全是最低年資球員」時才過得去。**想用老將最低薪去換一點經驗,就得在板凳品質和越過第二 apron 之間挑一個。
所以精確的說法不是「30% 一定填不滿」——那樣講太滿了。正確的說法是:25% 多買到的,是那一年約 $9,400,000 的補強彈性,以及「要用什麼樣的人來補」的選擇權。
這也是三名後衛的球權該怎麼分這個戰術問題,最後會變成財務問題的原因:Castle 和 Harper 打得越好,他們的下一份合約就越貴。
這裡要修正一個幾乎人人都寫錯的因果
包括我自己動筆前的版本在內,關於這件事最常見的說法是:「Wembanyama 讓利,所以馬刺才能把四個人一起留下來。」
把 CBA 的交易限制表逐列讀完之後,這句話是錯的。
條文第七章第 2 節 (e)(4) 那張表一共十一列,A 到 K。前七列綁第一 apron,後四列綁第二 apron:用合併薪資的交易特例換人、在交易中付現金給別隊、動用「自家球員被先簽後換時所產生的交易特例」去換人、用納稅中產特例簽人。(順帶一提,「接收一個被先簽後換過來的球員」其實是綁第一 apron 的 C 列,不在這四列裡——兩者很容易被混為一談。)
十一列的開頭不是「Team signs」就是「Team acquires」,只有付現金那列寫的是「Team pays」——每一條限制的對象都是從外面弄人進來,或是為了弄人進來而付出的代價。而 Bird 權續約自己的球員(條文裡的 Qu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在整個 apron 限制章節裡一次都沒有出現。
也就是說:**第二 apron 從來就沒有禁止你留住自己的球員。**它砍掉的是你補強第六到第十五人的所有工具,加上那組會凍結、甚至把首輪籤降到最後一順位的懲罰。
所以正確的說法不是「25% 讓四個人得以共存」,而是:**25% 讓四個人共存的時候,板凳還買得起東西。**這個修正沒有讓論點崩掉,但讓它站得住。
而且最貴的那份合約,從頭到尾都不是他的
還有一個數字值得放在旁邊看。De’Aaron Fox 現在領的是全隊最高的 $49,488,300,佔薪資上限整整 30%;到了延長約首年,他漲到 $53,447,364,而 Wembanyama 是 $43,500,000;再下一年他是 $57,406,428,Wembanyama 是 $46,980,000。
**這五年裡,馬刺帳上最貴的球員從來不是 Wembanyama。**如果有一天馬刺真的撞上第二 apron,最先被檢討的合約不會是他那份——而這也提醒我們,把整支球隊的財務命運掛在一個 22 歲球員的百分比選擇上,本來就是一種敘事上的偷懶。
八、那個「馬刺讓薪傳統」,查完之後不成立
寫這篇的時候,我原本打算把它接回 1999 年——David Robinson 讓位給 Tim Duncan,然後是 Duncan 一路降薪,最後是 Wembanyama。一條漂亮的傳承線。
查完之後,這條線斷在第一節。
Robinson 在 1990 年代是全聯盟薪資最前段的球員之一,而不是讓利者。真正留下紀錄的那次談判發生在 2001 年,方向還是反的——ESPN 當年的報導寫著:
“Robinson had rebuffed the Spurs’ suggestion he take a pay cut anywhere from 50 percent to 80 percent of the $14.7 million he made last season.”
同一篇報導裡,球團主席 Peter Holt 說這樣的調整是維持球隊競爭力所必需。也就是說:開口的是球團,回絕的是球員。
1999 年 Robinson 確實讓出了東西,而且那件事本身很了不起——他讓出的是球隊的第一順位、進攻核心,以及一座城市對「誰是老大」的認知。**但那不是薪水。**把它寫成薪資讓步,是一個流傳很廣、卻經不起查的說法。
Duncan 那條線倒是實的。最有名的一次在 2012 年:NBC Sports 當時報導,他接受大幅減薪,讓球隊得以留住主要自由球員並回到奢侈稅線之下,年薪從兩千一百萬餘直接掉到九百多萬。這樣的事他做過不只一次,我們在鄧肯王朝系列的最後一集逐條查過勞資協議條文,也在那裡說明了為什麼他的降薪和 Wembanyama 的選擇在制度上並不是同一回事。
所以正確的說法是:**這個傳統的起點是 Duncan,不是 Robinson。**而 Wembanyama 做的事跟 Duncan 也不完全一樣——Duncan 讓的是已經談定、確定會入帳的錢;Wembanyama 讓的是一個還沒發生的條件。
但真正讓我停下來的,不是這個技術上的差別。是年齡。
Duncan 那幾次降薪,你還說得過去:2012 年那次他三十六歲,狀態已經在往下走,少拿一點換球隊留住幫手,那是一個接近生涯尾聲的人在做資源分配——他很清楚自己剩下多少場比賽可以打。
Wembanyama 二十二歲。他甚至可能連巔峰期都還沒到,就已經開始讓利了。
Why?
九、我的看法
我支持這筆交易的籃球邏輯,但我不打算把它寫成一則美德故事。理由不在數字,在於誰在買單。
球員的職業生涯很短。短到你必須把它當成一份有到期日的資產來看——傷病、狀態、運氣,任何一項出問題,那條曲線就直接斷在半路。而球隊沒有到期日,聯盟也沒有。所以當一支球隊的競爭力,要靠一個球員從自己那份有限的生涯裡掏錢出來補,我沒有辦法把那叫做美談。增加競爭力是球隊的工作,不該由球員買單。
先把這句話跟數字接上。單看延長約首年,25% 和 30% 的差距是 $8,700,000——對一支已經被硬上限鎖住的球隊來說,那不是什麼戲劇性的數字,也確實不足以單獨決定馬刺會落在 apron 的哪一側。真正有價值的是時間對齊:那條差額曲線逐年拉開,而它拉開的速度,剛好跟 Castle、Harper 的續約撞上來的節奏一致。到了第二年,它就從「少付一點」變成「板凳能不能補到想要的人」。
這一步棋本身,就是很馬刺的操作——不靠一筆大交易解決問題,而是把高峰錯開,讓帳單不要在同一年到。這支球隊三十年來一直在做同一件事。
但操作漂亮,不等於它應該有必要。工會的 Kelly 那句「We should not put a player in the position to carry the burden of keeping a team together」講的是制度,不是球員。ESPN 寫得很清楚,球團「offering the full super max and different variations of extensions」——是他自己選了最低的那一點。當一個聯盟需要靠球星自願少拿錢,才能讓一支剛打進總冠軍賽的球隊維持完整,那不是紀律的勝利,是設計上的缺陷。
而且這裡有一個沒人願意大聲講的不對稱:如果他這一季打得夠好、拿到那些榮譽,他就真的少拿了那筆錢;如果他受傷或票選失利,那筆錢本來就不存在,他什麼也沒少拿——但外界對他的稱讚,在兩種情況下是一樣的。這種「稱讚不隨結果調整」的東西,通常代表大家談的其實不是錢。
至於 Fox:我會留
查證的結果很清楚地指向另一個方向——他是全隊最貴的合約,未來兩年年薪都高於 Wembanyama,而在 Castle 續約之前把他送走,是檯面上帳面最乾淨的解法。專家會這樣算,我理解。
但我不會這樣做。
理由不在薪資表上,在於馬刺是誰。這是一支小市場球隊。就算剛打完總冠軍賽,它對自由球員的吸引力也不會突然變成湖人或尼克——那些球隊光是掛著隊徽就有人想去。馬刺不是。補強對這支球隊來說,從來都很難。
所以帳面上省下來的空間,和一個已經證明能在這套體系裡打進總冠軍賽的後場核心,不是等價交換。空間要靠運氣才能變成人,人卻是現成的。我寧可帶著那份看起來太貴的合約,也不想在 2028 年的夏天,拿著一堆空間去追一個未必願意來的人。
什麼情況會讓我改變看法?
- 如果他這一季沒有拿到 All-NBA 或年度最佳防守球員,30% 的路本來就斷了,馬刺實際上一毛都沒省。那不會讓他的選擇變得不對,但會讓「省下五千萬」露出它的本質:那是一個機率,不是一筆錢。
- 如果 Castle 或 Harper 的成長沒有到需要大約的程度,兩年後的擠壓根本不會發生,這份合約的財務價值會大幅縮水——那反而是壞消息,因為它代表年輕核心沒有兌現。
- 如果 Fox 的身體或狀態在這兩年內明顯掉下去,那我上面那段就得收回。留他的前提是他還是那個能撐起後場的人;一旦不是,「難補強」就不再是留人的理由,只是拖延。
- 如果第二 apron 在下一輪勞資談判被軟化或拿掉,整個算式就要重算。依 ESPN 的報導,雙方可在協議屆滿前的約定時點選擇退出,談判最快在那之後啟動——也就是說,答案會在 Castle 的第二份合約簽下之後才揭曉。
在那之前,我會用一個很簡單的標準看這件事:別看總額,看 2028 年夏天馬刺的名單上有幾個人。
更新說明(2026 年 8 月 18 日):本文原為 2026 年 7 月 20 日發布的短篇,本次大幅擴寫為完整的 apron 解析,補上勞資協議條文、三年薪資推算與三張原創資訊圖。原文沿用 ESPN 的「30% supermax escalators」寫法,本次依 CBA 正本改為精確用語(Higher Max Criteria 是 30%;supermax 指 35% 的 Designated Veteran Player Contract),並說明「省下約五千萬」是反事實差距而非確定現金。原文所述事實未發現錯誤,以上為用詞精確化與內容補充。若有錯誤請來信 contact@gogospurs.com,我會更正並公開說明。
資料來源:ESPN — Wembanyama 延長約報導、ESPN — 球員工會對第二 apron 的批評、NBA 官方薪資上限公告、2023 年勞資協議正本(PDF)、CBS Sports — Sam Quinn 的合約解析、Spotrac — 馬刺薪資表、Yahoo Sports — 出賽場數與獎項資格、ESPN — Robinson 2001 年續約、NBC Sports — Duncan 2012 年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