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 0.4 秒:2004 年輸掉的那一夜,和抽中鄧肯是同一種運氣(鄧肯王朝・四)

2004 年 5 月 13 日,SBC Center,18,797 人。

第四節剩 11.9 秒,Kobe Bryant 一記 20 呎跳投,湖人 72 比 71 反超。馬刺兩度暫停之後,Tim Duncan 在罰球線附近拔起來,重心向後倒,越過 7 呎 1 吋的 Shaquille O’Neal,把球放進去——73 比 72

他投完摔在地上。美聯社那天晚上的稿子是這樣寫的:Duncan 四肢著地,睜大眼睛看向馬刺板凳席,問了一句「它進了嗎?

進了。湖人拿回球權時,計時器上剩 0.4 秒

然後 Gary Payton 從邊線把球發進來,Derek Fisher 接球、轉身、出手。

74 比 73。

這一集要說的話

這是鄧肯王朝系列的第四集。第一集講 1997 年那顆乒乓球,講「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第三集講 2003 年那座燃燒 Tim Duncan 換來的冠軍,結尾我預告了這一夜。

我在第一集寫過一句話,當時是自己給自己的約束:好運壞運都算,才叫誠實。

那篇文章裡我承認了三件事——馬刺的王朝地基是兩張樂透狀元籤、1999 那座冠軍是 50 場短季拿的、球隊從來沒有衛冕成功過。承認好運,是為了取得談壞運的資格。

現在,帳單來了。

而這一集的立場很簡單:那 0.4 秒,和 1997 年那顆跳出來的乒乓球,是同一種東西。 都是「剛好」。1997 年那次剛好對馬刺有利,2004 年這次剛好對馬刺不利。同一支球隊,兩次都站在天平上,一次接住、一次被砸中。

我不能只認一邊。

但先別急著喊搶劫——那場球本來就打得很醜

如果一篇文章只寫最後 0.4 秒,它就是在騙人。那場球的前 47 分 59.6 秒,更能說明馬刺是一支什麼樣的球隊。

那是一場低分肉搏。兩隊的進攻效率是 84.7 和 83.5,都比當季聯盟水準低了大約 18 分。馬刺全場 29 投 76 中,命中率 38.2%,三分 23 投 6 中。湖人也不好看,43.1%。

而且馬刺一整晚都在落後。三節打完 53 比 62,落後 9 分;湖人第三節一度領先到 16 分。整場球馬刺最大的領先只有 3 分,還出現過兩次:第一節開場 2 比 5,和第四節那波逆轉。

那波逆轉才是這場球真正的內容。美聯社寫得很精準:湖人在第三節剩 3 分 59 秒時領先 16 分,接下來全場只再得了 13 分;馬刺打出一波 26 比 7,在剩 2 分 14 秒時領先 3 分。

換句話說:馬刺花了整個第四節把 9 分追回來,然後在最後 0.4 秒全部失去。

但同一段時間裡,馬刺也做了很多讓自己輸球的事。他們在一場只得 73 分的比賽裡丟了 18 次失誤,其中 Duncan 一個人 7 次。罰球 17 罰 9 中——在一場輸 1 分的比賽裡,他們把 8 分丟在罰球線上,Duncan 一人就丟了 3 分。2 分 14 秒領先之後,他們連續四次出手落空,一分沒得,直到 Duncan 那記壓哨跳投。

Duncan 那晚是 21 分 21 籃板 4 阻攻,7 投 15 中。Tony Parker 23 投 7 中。Robert Horry 打了 26 分鐘,4 投 0 中,0 分。而湖人得分第二高的不是 Shaq(11 分),是替補的 Devean George,三分 7 投 4 中拿下 16 分

這不是一場被搶走的傑作。這是一場兩邊都打得很糟、馬刺差一點偷走的比賽。

2004 年 5 月 13 日第五戰最後 12 秒逐球時間軸:11.9 秒 Kobe 20 呎跳投 71-72、5.4 秒湖人用掉可犯規次數由 Fisher 犯規、0.9 秒 Duncan 18 呎後仰跳投越過 Shaq 73-72、0.4 秒三次連續暫停、0.0 秒 Payton 發球 Fisher 接球轉身出手 73-74

那 0.4 秒:規則、三次暫停,和一個讓五吋的人

Duncan 進球之後,場上連續叫了三次暫停:湖人先叫,馬刺跟著叫來布置防守,湖人再叫一次改回來。

馬刺換上了 Robert Horry 和 Rasho Nesterović,擺出一套純防守陣容。湖人那邊,Phil Jackson 畫的戰術是吊球給 Shaq,或是讓 Kobe 繞出來接。美聯社事後的描述是:兩名防守者跟著 Kobe 跑向 Payton,而原本替 Kobe 做掩護的 Fisher,從罰球線往 Payton 的方向走了兩步,人就空了。

Jackson 賽後講得很白:「Fish 是所有人都盯著 Kobe 的受益者。

防守 Fisher 的是 Manu Ginóbili——6 呎 6 吋,對上 6 呎 1 吋的 Fisher,足足高五吋。他伸手了,沒碰到。

這裡要說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那球是合法的,而且只合法了十分之一秒。

2004 年的 NBA 規則書寫著(當年《洛杉磯時報》在賽後版面上逐字引了這一條):

「No less than :00.3 must expire on the game clock when a player secures possession of an inbounds pass and then attempts a field goal.」

門檻是 0.3 秒。低於這個數字,只能補進或灌籃,不能接球後投籃。而計時器上是 0.4 秒。

Fisher 那一球,比規則允許的下限只多了 0.1 秒

三位裁判——Ron Garretson、Dan Crawford、Joe Forte——腰帶上都掛著遙控啟錶裝置。他們當場調了電視重播,判定 Fisher 在時間結束前把球放掉了,得分有效。

判決一宣布,一名馬刺助理教練把手上的板子重重摔在記錄台上;全場觀眾從一片死寂裡爆出噓聲——尤其是當大螢幕重播出來、所有人都看見那有多接近的時候。

但馬刺不接受。《洛杉磯時報》記下了賽後 SBC Center 地下室的畫面:湖人已經跳著回更衣室了,總管 R.C. Buford 還在放映室裡對著各個角度的重播大吼不到一小時,馬刺就向聯盟遞出書面抗議,主張計時器啟動得太晚。球隊發言人 Tom James 說:「我們看了很多不同角度,認為計時器沒有及時啟動……我們覺得這個案子相當有力。」

聯盟在第六戰之前駁回了。

連投進的人自己都不確定

球進之後,Fisher 沒有慶祝。他轉身直接衝下場,跑進球員通道。

他後來解釋為什麼:

我只是想趕快離開那裡,不要給他們機會覺得『連我們自己都不相信那球進了』。

美聯社補了一個細節:他停在通道裡,和幾個救護人員一起,盯著電視看重播。

而在球場的另一端,Kobe Bryant 因為站得夠近,在裁判做出手勢之前就聽見了他們的討論,笑了出來,揮了一下拳頭。他後來在更衣室追上 Fisher,兩個人抱了將近 30 秒。

馬刺這邊是另一幅畫面。《洛杉磯時報》記下了這一格:

「馬刺的 Tony Parker 和 Malik Rose 在場邊摟著彼此的肩膀。他們臉上還帶著 Tim Duncan 那一球的笑。

那個笑還沒收回去,比賽就結束了。

替補後衛 Devin Brown 賽後光著身子坐在置物櫃前,盯著一條毛巾,對記者說:

零點四秒,零點四秒。我到現在還是沒辦法把它從腦袋裡弄出去。你要怎麼在零點四秒裡接到球又把它投進去?

Ginóbili——那個防守他的人——說:

「**這場球很殘忍。**最後一球我們太專注在 Kobe 身上了。Fisher 那球進的時候我特別難受,因為守他的人就是我。

Parker 說:「我根本不想看那最後一球的錄影帶。我真的以為我們贏了。我們追了回來,Timmy 又投進那記神奇的球。我以為我們贏了。我不覺得 Fisher 有時間接球、轉身、然後出手。

Popovich 那晚只說了一句:

那是我這輩子經歷過最殘忍的一場敗仗。

誠實的部分:那 0.4 秒沒有淘汰馬刺

這是我必須寫、而且必須寫得夠重的一段。

因為如果我把這一集寫成「馬刺被一顆不可能的球搶走了 2005 年之前的冠軍」,我就是在做我自己在第一集罵過的事——贏球算實力,輸球算運氣。

事實是:Fisher 那球讓系列賽變成 2 比 3,不是 2 比 4。 兩天後還有第六戰。

當然,要公平地說完另一半:2 比 2 之後的第五戰有多重要,當時的美聯社就寫了——在 2 比 2 平手時贏下第五戰的球隊,先前 115 次裡有 96 次拿下系列賽,超過八成。所以第五戰在機率上幾乎就是系列賽本身。

但「幾乎」不是「就是」。而第六戰,馬刺被打垮了。

5 月 15 日在 Staples Center,半場結束時還是 39 比 39 平手。然後馬刺第三節 23 投 3 中(13.0%),只得 13 分。全場 86 投 26 中(30.2%),三分 24 投 3 中,進攻效率 89.2。Parker 18 投 4 中、6 次失誤、正負值 −20。先發的 Bruce Bowen、Hedo Türkoğlu、Rasho Nesterović 三個人合計 17 投 2 中、拿下 4 分。最後 76 比 88。

那不是運氣。那是被打爆。

而且第三節的問題不是只有那一場。我把六場的分節比分都加起來之後,發現一件我以前沒注意過的事:馬刺六場全部輸掉第三節,總計被打 106 比 156。 而其餘三節加起來,馬刺是 397 比 372 領先的。

六場全輸第三節,這不是運氣,這是一個沒解決的戰術問題。

還有更難堪的:那個球季例行賽,湖人對馬刺是 3 勝 1 敗。 加上季後賽,兩隊該季交手十次,湖人贏了七次。

至於陣容,2003-04 的馬刺在進攻端本來就很薄。Duncan 場均 22.3 分、Parker 14.7、Ginóbili 12.8,之後就沒有任何人場均上雙。David Robinson 退休之後,先發中鋒換成 Nesterović,他整輪系列賽罰球 6 罰 1 中;先發前鋒 Türkoğlu 整輪 50 投 13 中(26.0%)。而對面的 Shaq 整輪 85 投 54 中,命中率 63.5%,場均 22.5 分 14.5 籃板 4.3 阻攻;Kobe 場均 26.3 分,第四戰砍了 42 分而且零失誤。

湖人五名先發裡有四個是名人堂——Shaq、Kobe、Karl Malone、Gary Payton——外加一個名人堂教練 Phil Jackson。馬刺那時候的名人堂三人組裡,Parker 21 歲、Ginóbili 26 歲而且整輪先發 0 場。

最後,湖人也不是靠一顆球混過去的。他們接著 4 比 2 淘汰了 58 勝、Kevin Garnett 拿 MVP 的灰狼。那年季後賽的總得分王是 Kobe(539 分),Win Shares 王是 Shaq。

那到底誰比較強?兩個數字都要看

上面那些是反方。但有一組數字站在另一邊,而且站得很硬。

2003-04 賽季,馬刺 57 勝 25 敗,防守效率 94.1 聯盟第一、SRS 7.51 聯盟第一、淨效率 +8.1 聯盟第一,按分差推算的預期戰績是 62 勝 20 敗,也是聯盟第一

湖人呢?56 勝 26 敗,但 SRS 4.35、淨效率 +4.2、預期戰績 52 勝 30 敗——三項全部是聯盟第七。

按整季的分差,馬刺是那年最好的球隊,湖人排第七。而排第七的贏了。

2004 年西區半決賽六場分差長條圖:馬刺主場連贏 G1 十分、G2 十分,接著客場輸 G3 二十四分、G4 八分,主場 G5 輸一分即那 0.4 秒,客場 G6 輸十二分,湖人 4 比 2 勝出

那要怎麼看待這兩組互相矛盾的證據?

我的判斷是:兩邊都對,而這正是重點。 馬刺整季是最好的球隊,但湖人的陣容上限更高——Kobe 只打了 65 場、Shaq 67 場、Malone 只打 42 場,那支球隊的例行賽戰績本來就嚴重低估了他們健康時的樣子。七場系列賽賭的不是整季平均,是那兩週誰更強。

所以誠實的結論是:馬刺是那年最好的球隊,但不是那個系列裡最強的球隊,而且他們自己也有份把它輸掉。

在這個前提之下,那 0.4 秒才算數。它不是搶劫,它是一支本來就在懸崖邊的球隊,被最後一陣風推了下去。

回到那顆乒乓球

現在可以說這一集真正想說的話了。

1997 年 5 月 18 日,樂透抽籤。馬刺 20 勝 62 敗,聯盟第三爛,中狀元的機率 21.6%——將近八成的機率抽不到。擺爛最兇、兩張籤合計 36% 的塞爾提克掉到第 3 和第 6 順位;戰績最爛的灰熊因為擴編條款根本沒資格。而那支因為 David Robinson 傷了一整季才掉下去、根本沒打算擺爛的球隊,從第三順位跳到第一,拿走了 Tim Duncan。

2004 年 5 月 13 日,0.4 秒。規則允許的下限是 0.3 秒。一個那個球季場均 7.1 分、命中率 35.2%、整輪系列賽先發 0 場的替補後衛,在比下限只多十分之一秒的時間裡,接球、轉身、出手,球進了。

這兩件事的共同點,不是機率——是**「剛好」**。

剛好那顆乒乓球跳出來的是馬刺。剛好計時器上是 0.4 而不是 0.3。剛好所有人都去追 Kobe。剛好 Ginóbili 那隻高出五吋的手,就差那麼一點。

第一集那句「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如果只用在 1997 年,它就是一句自我恭維。要它成立,就得同時用在 2004 年。而用在 2004 年,它的意思是:那一夜馬刺什麼都沒做錯到該輸的地步,他們就是輸了。 就像 1997 年他們也沒做對什麼到該中狀元的地步,他們就是中了。

這是同一枚硬幣。你不能只認一面。

「這不是運氣」——Fisher 的反駁,而他也對

不過,如果整篇文章停在「那是一顆幸運球」,還是少了一塊。

Shaq 賽後那句話後來變成經典,甚至被印上 T 恤:

一顆幸運球,值得另一顆幸運球來還。」(One lucky shot deserves another.)

他講的「另一顆」,指的是 Duncan 那記越過他的後仰跳投。也就是說,連湖人都覺得 Duncan 那球才是僥倖的那一顆。

但 Fisher 本人強烈不同意。三週後,他對《洛杉磯時報》的 Bill Plaschke 說,他反覆看了那段影片:

我真的倒帶看了三、四十次。現在我知道了。這不是那種你從中場背對籃框亂丟的球。這不是僥倖。這不是運氣。

同一篇裡他說:「有人真的把它叫做運氣。」語氣是被刺到的。他也提到那段時間走在機場,聽見旁邊的人說:「那個人在那邊,那個『零點四』。」沒有人叫他 Fish 了,大家都叫他 Point-Four。

而他當下的技術描述,恰好證明了他自己:「我在接到球的時候,動作已經做到一半了。

我認為 Fisher 是對的,而且這件事不但不削弱這篇文章的論點,反而是它的核心

因為「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這句話,從來不是說運氣等於實力。它說的是:運氣和實力分不開。 一顆球要在 0.4 秒裡進籃,需要一個練了一輩子接球就出手的人站在那個位置——那是實力;也需要那十分之一秒、那個空檔、那次剛好沒被碰到的出手——那是運氣。拆不開。

1997 年那張狀元籤也一樣。乒乓球是運氣;但看穿 Rick Pitino 用第 3 加第 6 順位來換而眼都不眨、飛去 St. Croix 住幾天親自認識那個年輕人——那是實力。同樣拆不開。

所以 2004 年這一夜真正誠實的說法是:湖人贏得了那一球,而馬刺輸掉了那一球——兩件事同時是真的。

那實力在哪裡?看接下來十二個月

第一集我把「實力」釘死成兩件可以被檢驗的事:轉換,和存活

存活的意思是:被那樣打倒之後,你會變成什麼樣子。這一次,歷史給了一組非常乾淨的對照組——因為那兩支球隊接下來十二個月的走向,完全相反。

湖人贏了那一球,然後在一年之內散掉。

他們打進總冠軍賽,1 比 4 輸給活塞。六月十八號,球團宣布 Phil Jackson 不再執教;同一天,Shaq 要求交易,Kobe 跳出合約。七月十四號,Shaq 被送到熱火。八月六號,Payton 和 Rick Fox 被送到塞爾提克。Malone 從此沒有再上場。

2004-05 賽季,那支四名人堂的球隊打出 34 勝 48 敗,防守效率聯盟倒數第一,一季換兩個總教練,無緣季後賽。

馬刺輸了那一球,然後隔年把冠軍拿了回來。

而且他們不是等運氣自己回來——他們去修了真正壞掉的地方。2003-04 那支球隊的問題是進攻(聯盟第 16),不是運氣。七月十五號,馬刺簽下 Brent Barry,同一天和 Ginóbili 完成續約

結果:2004-05 賽季 59 勝 23 敗,防守效率仍是聯盟第一,而進攻效率從第 16 名升到第 8 名。季後賽一路 4 比 1、4 比 2、4 比 1,總冠軍賽對活塞打滿七場,第七戰主場 81 比 74。Duncan 拿下生涯第三座總冠軍賽 MVP。

至於那個在 2004 年第五戰 4 投 0 中、0 分的 Robert Horry?他在 2005 年總冠軍賽第五戰投進了那記延長賽三分。那是下一集的故事。

最後,那個守他的人

還有一個結尾,我一直覺得是這整件事裡最漂亮的一段。

那個在 0.4 秒裡沒能碰到球的人是 Manu Ginóbili。他賽後說「守他的人就是我」的時候,語氣裡的自責很清楚。

三個月後,2004 年 8 月 27 日,雅典奧運男籃準決賽。阿根廷 89 比 81 擊敗美國隊,Ginóbili 13 投 9 中、三分 6 投 4 中,拿下 29 分。那場比賽,替輸球的美國隊上場 20 分鐘的人,是 Tim Duncan。

隔天,阿根廷 84 比 69 擊敗義大利,拿下金牌。Ginóbili 獲選那屆奧運的 MVP。

我不會說這兩件事有因果關係——那太廉價了。但它們放在一起,說明了一件關於這支球隊的事:壞運砸下來的時候,你不會知道那個人三個月後會站在哪裡。

馬刺的五座冠軍是 1999、2003、2005、2007、2014。從來沒有連莊過,每一座中間都隔著至少一年,而那些空隙裡塞滿了 0.4 秒、那次犯規、那記底角三分。

但空隙的另一邊,他們每一次都回來了。

那才是實力——不是不會被壞運砸中,而是被砸中之後,你隔年還在。

下一集,2005:對活塞的七場血戰,和 Robert Horry 那記三分。

資料來源:Basketball-Reference — 2004 西區半決賽第五戰全場數據Basketball-Reference — 第五戰逐球紀錄Basketball-Reference — 2004 西區半決賽系列賽Basketball-Reference — 2003-04 馬刺Basketball-Reference — 2004-05 馬刺Deseret News 轉美聯社賽後報導(2004-05-14)Los Angeles Times — 馬刺方面反應與規則條文(Mike Bresnahan, 2004-05-14)Los Angeles Times — Bill Plaschke 專欄(2004-05-14)Los Angeles Times — 賽事主稿與 Fisher 談出手(2004-05-14)Los Angeles Times — Fisher 三週後談那一球(Plaschke, 2004-06-06)Los Angeles Times — 聯盟駁回抗議後的 Popovich(2004-05-15)NBA.com 賽後稿(Wayback 存檔)Wikipedia — Derek Fisher「The 0.4 shot」Basketball-Reference — 2004 奧運準決賽阿根廷對美國Wikipedia — 2004 雅典奧運男籃

本文的觀點是作者的判斷,事實部分均附上原始報導連結。若有錯誤請來信 contact@gogospurs.com,我會更正並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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