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戰:2005 年贏回來的那座冠軍,和 Manu 多的那一年(鄧肯王朝・五)
2005 年 6 月 19 日,Palace of Auburn Hills,總冠軍賽第五戰延長賽,剩 5.8 秒。
馬刺落後 93 比 95。暫停之後球發進場,Robert Horry 在 25 呎外接到球,出手。
96 比 95。
而逐球紀錄上,那一球的助攻欄寫著一個名字:M. Ginóbili。
這一集要驗的兩件事
這是鄧肯王朝系列的第五集。第四集講 2004 年那 0.4 秒,結尾我寫了一句話:
那才是實力——不是不會被壞運砸中,而是被砸中之後,你隔年還在。
2005 年就是那句話的兌現。所以這一集不能只是把冠軍過程講一遍,它得回答一個問題:隔年那支球隊,到底哪裡不一樣了?
而我聽過最有意思的答案,不是「他們變幸運了」,是這個:Manu Ginóbili 多了一年。
這個說法可以被檢驗,所以我拿數據去驗了。結果比我預期的更硬——但也有一個必須誠實說出來的限制,我們稍後就會談到它。
先看 Manu 那一年發生了什麼
如果你以為「多了一年」的意思是他打更多球,那就錯了。
他的上場時間幾乎沒變:29.4 分鐘 → 29.6 分鐘。
變的是別的東西。
同樣的時間,他從 12.8 分變成 16.0 分。兩分命中率從 .445 升到 .517。真實命中率從 .536 升到 .609。
但最能說明「他到底改了什麼」的,是這一項:罰球率從 .378 跳到 .567。
罰球率算的是「每一次出手,能換到多少罰球」。這個數字暴增,意思很單純——他不再站在外面等球投了,他開始往裡面衝。
季後賽更誇張。2004 年他 10 場季後賽一場都沒先發,場均 13.0 分;2005 年他 23 場先發 15 場,場均 20.8 分、真實命中率 .652、三分 43.8%。
而那一年,他生涯第一次入選明星賽——他打了 16 個賽季,只入選過兩次。
但這裡要說老實話
如果我寫到這裡就收,那是在騙人。有兩件事會讓上面那些數字打折,我兩件都講。
第一,那年整個聯盟的命中率都上升了。 2004-05 是 NBA 大幅收緊 hand-check(手部接觸)判罰的第一年,防守者不能再用手擋人,全聯盟的真實命中率整體上升了約 13 個百分點。所以 Manu 的進步裡,有一部分是水漲船高。
但也只是一部分:他自己漲了 73 個百分點,是聯盟平均漲幅的 5.6 倍。 規則改變幫了所有人,而他從中拿走的比別人多得多。
第二,而且這一條更難堪:球隊整體其實沒有變強多少。
2003-04 那支馬刺,淨效率 +8.1、SRS 7.51,全聯盟第一;按分差推算的預期戰績是 62 勝 20 敗,也是第一。 2004-05 這支,淨效率 +8.7、SRS 7.84,還是全聯盟第一。
換句話說:馬刺在 2004 年就已經是聯盟最好的球隊了,然後在次輪出局。 你沒辦法用「他們變強了」來解釋 2005,因為總量上他們本來就在頂點。
那 Manu 那一年到底改變了什麼?
我的判斷是:改變的不是總量,是分布。 2004 年的馬刺是一支「Duncan 之外沒有第二個人能自己創造機會」的球隊——第四集寫過,他們在第五戰最後 2 分 14 秒連續四次出手落空,只能等 Duncan 那記後仰。2005 年不是。2005 年的第二個人,可以自己把球放進去,而且效率比 Duncan 還高。
這件事在總冠軍賽的數據上看得非常清楚。
那個系列賽有多醜,對手有多硬
活塞是衛冕冠軍——2004 年他們 4 比 1 打爆了湖人,就是那支剛淘汰馬刺的湖人。
他們 54 勝 28 敗,防守效率聯盟第 3,而節奏是全聯盟 30 隊裡最慢的一隊。他們的打法就是把比賽拖進泥巴裡,然後看誰先窒息。
七場打完的樣子是這樣:
前兩場馬刺在主場贏 15 分和 21 分;到了 Auburn Hills,連輸 17 分和 31 分。第四戰馬刺只得 71 分。
然後是這個數字,我認為它是整個系列賽最誠實的註腳:
七場打完,活塞總得分 607、馬刺 594。被多得 13 分的那一隊,拿走了冠軍。
活塞的進攻效率(104.5)甚至比馬刺(102.3)高。這座冠軍不是輾壓出來的,是用刀鋒切出來的。
而 Manu 在這個系列賽的角色是這樣的:第一戰全場最高 26 分,第二戰全場最高 27 分。 整輪 .494 的命中率、.854 的罰球、場均 18.7 分——他是馬刺效率最高的球員。
至於拿下總冠軍賽 MVP 的 Duncan?整輪命中率 .419、罰球 .667。
我不是要說 FMVP 給錯人了(Duncan 場均 14.1 個籃板,而且守著禁區)。我是要說:那個系列賽如果只靠 2004 年版本的馬刺,他們會輸。
第五戰:Duncan 的噩夢,和那隻手
第五戰是這一切的濃縮。
那場 Duncan 打得很掙扎:24 投 11 中,罰球 11 罰 4 中。第四節更慘。正規賽最後幾秒,Ginóbili 上籃被 Ben Wallace 阻攻,Duncan 搶到進攻籃板——剩 0.3 秒——補籃不進。89 比 89,進入延長。
賽後有記者問他,那個第四節是不是像場噩夢。Duncan 的回答只有一句:
「絕對是噩夢,而且它在第四節整個滾成一團。」
延長賽剩 9.5 秒,馬刺落後 2 分,Popovich 叫了暫停。
他畫的戰術是 Duncan 和 Ginóbili 的擋拆。Horry 原本的任務是穿過去。但 Rasheed Wallace 去包夾了,於是——
Horry 賽後自己講的版本:
「其實我根本沒在想那個。我心裡想的是『好,我準備要切過去了』,然後⋯⋯本來是 Tim 和 Manu 的擋拆,我看到 Rasheed 上了,就說『喔,那我留在外面好了』。」
而 Popovich 講的版本更短:
「我們畫的就是你看到的那樣。人都擺在你看到的位置。Rasheed 去包夾,情況變了,然後 Manu 傳了一記好球。」
25 呎,進了。96 比 95。
Horry 那晚替補上場 32 分鐘,12 投 7 中、三分 6 投 5 中,21 分。賽後有記者問他,這是不是 1992 年 Jordan 之後總冠軍賽最強的一個半場。他的回答是:
「我那個下半場,大概排第 25 名吧,差不多在那個位置。」
另一個記者問他,把陷在罰球線泥沼裡的 Tim 拉出來感覺如何。他說:
「別管 Tim 了。他自己要把罰球投進。他人呢?(笑)這是團隊努力。」
Duncan 自己倒是講得很直白:
「他把我從我自己挖的那個大洞裡拉了出來。」
但還有一格畫面,和 Manu 有關
第五戰第四節 Duncan 一直丟罰球的時候,板凳席上發生了一件事。Popovich 賽後被問到球隊當下的氣氛,他說:
「一開始他們有點低落,可以理解。但我覺得特別是 Manu,他走過去抓住 Timmy,跟他講話、拍了拍他,在板凳上把他拉回來。」
那一年 Manu 27 歲,前一年還是替補。
我不打算把這件事講得太重——一次板凳上的安慰不會決定冠軍。但它和那記助攻放在一起,構成了同一件事的兩面:2005 年的 Manu,已經不是那個需要被帶的人了。
誠實的部分:「復仇」是記者帶進來的字
現在來處理「終於討回來了」這個感覺。
先講一件很容易記錯、而且一記錯整個框架就垮掉的事:2004 年淘汰馬刺的不是活塞,是湖人。
那 0.4 秒發生在西區半決賽,投進的是 Derek Fisher。活塞是在那之後的總冠軍賽 4 比 1 打敗湖人才拿到冠軍的——他們和馬刺在 2004 年的季後賽根本沒有碰過面。 兩隊那個球季只在例行賽交手兩次,各贏一場主場;而 Duncan 就是在 3 月 20 日客場輸的那一場扭傷了腳踝。
所以嚴格說起來,「向活塞討回來」這件事在事實上不存在。要討的話,對象是湖人,而 2005 年的湖人打出 34 勝 48 敗,連季後賽都沒進。
那「復仇」這個說法是哪裡來的?
我把 2005 年總冠軍賽期間的記者會逐字稿全部翻了一遍——Duncan、Popovich、Ginóbili、Parker、Horry、Bowen、Nesterović、Barry,連活塞那邊的 Larry Brown 和 Billups 都翻了。結果是這樣的:
每一次 2004 年被提起,都是記者在問。沒有一次是馬刺球員主動說的。
第七戰前一天,有記者直接拿 Fisher 那球去問 Duncan:「你也曾經被那樣傷過,像去年 Fisher 那球⋯⋯」Duncan 的回應是反問「一支球隊做什麼?」,把問題擋了回去。
而唯一一次球員真的接下這個話題,是第四戰之後的 Tony Parker。當時系列賽被追成 2 比 2,記者問:「你昨天也提到,去年湖人那輪 2 比 0 領先沒守住的事一直在你心上。現在他們追成 2 比 2,是不是更常想起?」
Parker 的回答是三個字:
「有一點。」
注意這段對話真正的內容:記者問的、Parker 承認的,都不是「報仇」,而是「2 比 0 領先又要守不住了」。
所以 2004 年確實在他們心裡,而且不只一天。但它出現的方式,和「討回來」剛好相反——
那不是復仇,那是害怕重演。
那「討回來」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想了很久要怎麼寫這一段,因為感覺和證據在這裡分岔了。
我的結論是:「終於討回來了」是看球的人的感覺,不是打球的人的說法——而兩邊都沒有錯。
對他們來說,2004 年不是一筆要討的債,是一個要避免重演的失敗。所以他們做的不是報仇,是把去年輸掉的那個東西補起來:一個在最後五分鐘能自己解決問題的人。
第四集我寫過,2004 年那支馬刺整季分差全聯盟第一,卻在最需要得分的時候只能等 Duncan。2005 年他們有了 Manu,也有了 Horry——一個從 2003 年沒追到 Jason Kidd 之後、退而求其次簽下來的 33 歲老將。
而對我們這些看球的人來說,補起來的結果看起來就像討回來了。因為痛是同一種痛,而這一次結局反過來了。
那種感覺不需要球員替你認證。
第七戰
6 月 23 日,SBC Center。Duncan 賽前一天承認了一件事:
「我從來沒打過第七戰。」
八年生涯、兩座冠軍,他真的沒打過。
那場球雙方單節都沒有超過 25 分,最後 81 比 74。Duncan 全場最高 25 分。
賽後他講的話,和「終於討回來」比起來要樸素得多:
「我感覺那場球對我來說一直不順,對,我確實有那種感覺。但重點就是撐過去⋯⋯我的隊友一直把球餵給我。他們對我的信心比我自己還多,這件事我永遠感激。」
Popovich 的版本更短:
「我不知道我們他媽的是怎麼辦到的,但我太高興了。」
而談到 Manu,Duncan 說了一句在 2005 年聽起來像預言的話:
「Manu 太不可思議了⋯⋯我覺得我們連他的皮毛都還沒摸到。」
那一年 Manu 27 歲。他之後又打了 13 個賽季,又拿了兩座冠軍。
所以第四集那句話,兌現了嗎
兌現了,但不是用「運氣回來了」的方式。
2005 年的路比 2004 年更難走,不是更好走——馬刺那年的季後賽對手合計 217 勝 111 敗,包括全聯盟戰績最佳的 62 勝太陽;2004 年是 106 勝 58 敗。而 Duncan 那年還更不健康:少打三場、少打三分鐘,三月二十號在 Auburn Hills 扭傷腳踝——扭在對活塞的那場。
他們不是等到好運回頭。他們是在同樣硬、甚至更硬的路上,多帶了一個人。
第一集我把「實力」釘死成兩件事:轉換和存活。2005 年給了「存活」一個具體的樣子——它不是咬牙撐過去,而是把上一次輸掉的原因,變成下一次贏球的理由。
被 0.4 秒擊倒的那支球隊,隔年在延長賽剩 5.8 秒的時候站在了另一邊。那一球是 Horry 投的,而傳球的人,是那個前一年還在替補席上的 27 歲。
下一集,2006:那次犯規,和一支 63 勝的球隊為什麼還是走不到最後。
資料來源:Basketball-Reference — 2005 年總冠軍賽、Basketball-Reference — 第五戰逐球紀錄、Basketball-Reference — 第五戰全場數據、Basketball-Reference — Manu Ginóbili、Basketball-Reference — 2003-04 馬刺、Basketball-Reference — 2004-05 馬刺、Basketball-Reference — 2004-05 活塞、ASAP Sports — Robert Horry 第五戰賽後、ASAP Sports — Tim Duncan 第五戰賽後、ASAP Sports — Gregg Popovich 第五戰賽後、ASAP Sports — Tim Duncan 第七戰前一日、ASAP Sports — Tim Duncan 第七戰賽後、ASAP Sports — Tony Parker 第四戰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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